
(一)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劳动、人事、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研究拟定全区劳动、人事、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(二)统筹管理全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,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,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市场,制定运作规则并实施监督,承担全区企业人力资源调配、职称考评、毕业生接收和就业安置工作。
(三)综合管理劳动信访、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,制定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,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,负责管理指导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以及劳动仲裁的规范、规则。
(四)负责全区劳动监察工作,受理全区劳动投诉、举报案件,审查企业劳动保障资料。
(五)研究制定全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,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,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,制定全区企业职工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,做好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(六)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的开发、鉴定、竞赛工作,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培训机构,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工作。
(七)制定全区企业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,对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,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工资分配工作,负责全区劳动工资统计工作。
(八)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统筹管理全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,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,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市场,制定运作规则并实施监督,承担全区企业人力资源调配、职称考评、毕业生接收和就业安置工作。
(三)综合管理劳动信访、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,制定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,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,负责管理指导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以及劳动仲裁的规范、规则。
(四)负责全区劳动监察工作,受理全区劳动投诉、举报案件,审查企业劳动保障资料。
(五)研究制定全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,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,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,制定全区企业职工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,做好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(六)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的开发、鉴定、竞赛工作,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培训机构,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工作。
(七)制定全区企业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,对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,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工资分配工作,负责全区劳动工资统计工作。
(八)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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