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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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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年03月26日【收藏】【打印文章

   基本形式是: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;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当事人自行和解。

    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是必经程序,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,或双方调解不成,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。未经仲裁机构做出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,人民法院不能直销受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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